最近的《心靈勇者》(The Railway Man),改編自當事人同名著作,講一個人在戰爭時受到恐怖刑求,在戰爭結束幾十年後陰影依舊全面籠罩,可說是已毀了他的人生;如今他知道當初刑求者還活著且正在某處,他飛了大半個地球去找那人,想殺了他解決這整件事,如同那個加害者同樣無法忘懷年輕時的殘忍,無法擺脫罪惡感與自我憎惡,渴望被解決。……受害者渴望復仇,加害者渴望被懲罰,似乎如此剛好,那麼就將一拍即合了嗎?
人與人之間,令我感覺迷惑的,總是關係與緣分的辯證釐清與界定:當關係是較定型的、框架的、具隱或顯規則的,緣分則流動無際;當關係儘管在其中或可有致力於某種拉扯或深究、卻終究有其邊界、跨過界將是多筆關係的切換或重疊、人就算不能主導它的全部內涵,卻依然掌有定義與詮釋的權柄,即我們可以參與決定一筆關係在生命中被記憶的模樣,緣分則似乎是聽任的、感覺自己被某個更大的洪流給帶得更裡頭或慢慢褪卻,感受起來總只有種朦朧的、不定的,如整個花園蓊鬱芬芳的濃郁,或海浪自沙灘退去的淡漠,可至於那裡發生了什麼、那是什麼,卻無法拼湊出隻字片語。